增值附加税税率是多少

2024-04-30 14:44

1. 增值附加税税率是多少

一般情况下小规模企业增值税的附加税率是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是销项税减去进项税的差额,销项税按照17%交税。
附加税的计税标准还包括:增值税附加税的又分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外资企业是不用交纳附加税的,内资企业得交。
内资企业的增值税附加税按照增值税的百分之七计算城建税;按百分之三计算教育附加费;按百分之二计算地方教育费附加。
【法律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增值税税率:
(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业服务,税率为11%。
(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第十三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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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附加税税率是多少

2. 增值税附加税税率

增值税附加税泛指地方税务局征收的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的税费。
税率计算标准是:
市区城建税7%、县城镇城建税5%、其它城建税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
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3. 2018年增值税附加税率怎么计算

增值税附加税泛指地方税务局征收的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的税费,具体是指: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其税(费)率分别为:城建税7%(市区)、5%(县城镇)、1%(其它),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其计算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费)率。【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018年增值税附加税率怎么计算

4. 增值税附加税税率

增值税附加税泛指地方税务局征收的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的税费。
税率计算标准是:
市区城建税7%、县城镇城建税5%、其它城建税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
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5. 增值税附加税税率

增值税附加税泛指地方税务局征收的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的税费。
税率计算标准是:
市区城建税7%、县城镇城建税5%、其它城建税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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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附加税税率

6. 增值附加税税率是多少

1、一般情况下小规模企业增值税的附加税率是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是销项税减去进项税的差额,销项税按照17%交税。
2、附加税的计税标准还包括:增值税附加税的又分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外资企业是不用交纳附加税的,内资企业得交。
3、内资企业的增值税附加税按照增值税的百分之七计算城建税;按百分之三计算教育附加费;按百分之二计算地方教育费附加。
4、【法律依据】:
5、《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增值税税率:
6、(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7、(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业服务,税率为11%。
8、(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9、(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10、第十三条,增值税征收率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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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增值税附加税税率

1、城市建设维护税的税率: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这里称的“市”是指国务院批准市建制的城市,“市区”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市辖区(含市郊)的区域范围。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这里所称的“县城、镇”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县城、县属镇(区级镇),县城、县属镇的范围按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镇区域范围。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县属镇的,税率为1%。
(4)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二税”税额之和×适用税率
2、教育费附加的税率:
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增值税税额与消费税税额的3%。
3、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税率:
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增值税税额与消费税税额的2%。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

增值税附加税税率

8. 增值税附加税税率

增值税附加税泛指地方税务局征收的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的税费。
税率计算标准是:
市区城建税7%、县城镇城建税5%、其它城建税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
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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