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贴会计分录怎么做

2024-05-17 22:19

1. 政府补贴会计分录怎么做

政府补助的会计分录的具体做法如下: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发生期间计入损益。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人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取得与资产的政府补助时,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转入“营业外收入”。

政府补贴会计分录怎么做

2. 如何做政府补助的会计分录

政府补助的会计分录的具体做法如下: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发生期间计入损益。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人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取得与资产的政府补助时,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转入“营业外收入”。
1、取得货币性资产:这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最常见形式。
(1)一般的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贷:递延收益。
②购建长期资产时:借: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贷:银行存款等。
③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借:递延收益;贷:营业外收入。
注意:递延收益的分摊采用的是平均分配的方法。
(2)相关资产处置时递延收益的处理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其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不再予以递延。
2、取得非货币性长期资产:企业直接取得政府无偿划拨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相关资产。
(1)公允价值的确定
①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值;
②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以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计量;
③公允价值不能取得的,按名义金额(1元)计量。
(2)一般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贷:递延收益。
②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借:递延收益;贷:营业外收入。
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递延收益进行后续分摊。
注意:综合性项目取得补助的处理:企业因综合性项目取得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3. 求教做政府补助的会计分录。


求教做政府补助的会计分录。

4. 政府补助的会计计算

 《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主要有如下特征。⒈无偿性。无偿性是政府补助的基本特征。政府并不因此享有企业的所有权,企业将来也不需要偿还。政府补助通常附有一定的条件,企业经法定程序申请取得政府补助后,应当按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该项补助。⒉直接取得资产。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直接取得资产,包括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形成企业的收益。比如,企业取得政府拨付的补助,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返还的税款,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天然起源的天然林等。政府补助按其关联情况分类,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例如,某些国有粮食企业实行商业化经营后国家给予的经营补贴、国家和主管部门拨给企业用于工程咨询、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和其他前期工作的前期工作费拨款等国家给予企业的财务支持,以扶持其在某一特定时期的发展而给予的政府补助。当然,对于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能一概确认为政府补助。按照《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第五条规定,政府补助在符合政府补助定义的情况下,还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才可予以确认:一是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二是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收益法与资本法。所谓收益法是将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收益或递延收益;所谓资本法是将政府补助计入所有者权益。收益法又有两种具体方法:总额法与净额法。总额法是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而不是作为相关资产账面余额或者费用的扣减。净额法是将政府补助确认为对相关资产账面余额或者所补偿费用的扣减。政府补助准则要求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以便更真实、完整地反映政府补助的相关信息。并在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要求通过“其他应收款”、“营业外收入”和“递延收益”科目核算。“递延收益”科目就是专为核算不能一次而应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而设置的。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与资产相关或与以后期间收益相关的,先计入“递延收益”科目,然后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之所以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是因为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政府补助,形成经济利益流入的组成部分,但由于是无偿的,又不符合销售收入或提供服务收入的确认条件,因此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或者通过“递延收益”科目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⒈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发生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即: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取得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应收全额计量,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营业外收入”(或“递延收益”)科目。不确定的或者在非日常活动中取得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营业外收入”(或“递延收益”)科目。涉及按期分摊递延收益的,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例:某公司20x6年12月申请某国家级研发补贴。申报书中有关内容如下:该公司20x6年1月启动数字印刷技术开发项目,预计总投资360万元、为期3年,已投入资金120万元。项目还需新增投资240万元(其中,购置固定资产80万元、场地租赁费40万元、人员费100万元、市场营销20万元),计划自筹资金120万元、申请财政拨款120万元。20x7年1月1日,主管部门批准了某公司的申报,签订补贴协议规定:批准某公司补贴申请,共补贴款项120万元,分两次拨付。合同签订日拨付60万元,结项验收时支付60万元。某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⑴20x7年1月1日,实际收到拨款60万元:借:银行存款600000贷:递延收益600000⑵20x7年1月1日至20x9年1月1日: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分配递延收益(假设按年分配)借:递延收益300000贷:营业外收入30000020x9年项目完工并通过验收,于5月1日实际收到拨付60万元:借:银行存款600000贷:营业外收入600000⒉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随着相关资产的使用逐渐计入以后各期的收益。也就是说,这类补助应当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该项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通常为货币性资产形式,企业应当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将政府补助用于购建长期资产时,相关长期资产的购建与企业正常的资产购建或研发处理一致,通过“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归集,完成后转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相关长期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相关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时,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出售、转让、报废等),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收益,不再予以递延。例: 20x1年2月,甲企业需购置一台环保设备,预计价款为500万元,因资金不足,按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补助210万元的申请。20x1年3月1日,政府批准了甲企业的申请并拨付甲企业210万元财政拨款(同日到账)。20x1年4月30日,甲企业购入不需安装环保设备,实际成本为480万元,使用寿命1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假设无残值)。20x9年4月,甲企业出售了这台设备,取得价款12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⑴20x1年3月1日实际收到财政拨款,确认政府补助:借:银行存款2100000贷:递延收益2100000⑵20x1年4月30日购入设备:借:固定资产4800000贷:银行存款4800000⑶自20x1年5月起每个资产负债日(月末)计提折旧,同时分摊递延收益:①计提折旧:借:管理费用40000贷:累计折旧40000②分摊递延收益(月末):借:递延收益17500贷:营业外收入17500⑷20x9年4月出售设备,同时转销递延收益余额:①出售设备:借:固定资产清理960000累计折旧3840000贷:固定资产4800000借:银行存款1200000贷:固定资产清理960000营业外收入240000②转销递延收益余额:借:递延收益420000贷:营业外收入420000在很少的情况下,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也可能表现为政府向企业无偿划拨长期非货币性资产,应当在实际取得资产并办妥相关受让手续时按照其公允价值确认和计量,如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不大的,应当以有关凭证中注明的价值作为公允价值;如没有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但有活跃市场的,应当根据有确凿证据表明的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作为公允价值。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首先同时确认一项资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和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摊递延收益,计入当期收益。但是,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计入当期收益。

5. 如何做政府补助的会计分录

收到政府补助,根据政府补助的用途置于不同的科目。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政府补助用于补贴商品销售额,则政府补助视同销售,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政府补助用于资产、建筑,资产建成后随资产使用年限进行分摊确认:
(1)收到政府补助时,先放于递延收益科目: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每年折旧(或无形资产摊销)时,按照折旧(摊销)年限每年确认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
3、收到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将其放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4、收到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能够当期一次性确认的: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

扩展资料
2017年5月,财政部下发财会[2017]15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准则明确规定了政府补助和收入的区分原则,进一步规范了政府补助的确认与计量。本准则的重点条款,可以归结为如下几个方面:
1、政府补助的范围
修订准则对政府补助的特征进行了详细的表述,以便明确区分政府补助和收入。
2、政府补助具有下列特征:
(1)政府补助是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2)对企业收到的来源于其他机构的补助,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的实际拨付者,其他机构只是起到代收代付的作用,则该项补助也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3)政府补助是无偿的
参考资料:财会〔2017〕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如何做政府补助的会计分录

6. 2019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方法有总额法和净额法,通常会选择这两种方法进行政府补助的处理。
一、与资产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
总额法:
借:xx资产
   贷:递延收益
净额法:
将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
借:xx长期非货币性资产
   贷:递延收益
二、与收益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
总额法:应当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净额法:应当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营业外支出。

7. 关于政府补助,会计处理分录。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财管理暂行条例办法的通知》通知:
我记得第二十条中:有效地安排和使用创新基金拨款,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其中:形成资产部分转入企业“资本公积”。
经财政部门审核合理费用后剩余专款部分返还财政。 

是真正政府补助要缴纳所得税,

收到企业未发生政府补助相关费用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政府补助款

收到企业已发生相关费用后政府补助相关费用一次性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款 

购非经营性固定资产货到同时付款分录
“借”固定资产-XX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购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先货到后付款分录
“借”固定资产-XX固定资产
“贷”应付账款-供货全称

购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先付款后货到分录
“借”固定资产-XX固定资产
“贷”应收账款-供货全称

购经营性固定资产货到同时付款分录
“借”固定资产-XX固定资产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7%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购经营性固定资产先货到后付款分录
“借”固定资产-XX固定资产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7%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供货方全称

购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先付款后货到分录
“借”固定资产-XX固定资产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7%进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供货全称

支付拨款前研发设计相关费用分录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支付拨款后研发设计相关费用分录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同时:
“借”递延收益-政府补助款
“贷”营业外收入-递延收益补助款

补助前购固定资产年均摊销时分录
“借”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XX固定资产

补助后购固定资产年均摊销时分录
“借”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XX固定资产
同时
“借”递延收益-政府补助款
“贷”营业外收入-递延收益补助款

关于政府补助,会计处理分录。

8. 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

政府补助的分类   会计准则要求,按照政府补助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弥补相关成本或费用的形式不同,将政府补助划分成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这类补助一般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拨付,应当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确认和计量。在很少情况下,政府向企业无偿划拨长期非货币性资产时,在取得资产并办妥受让手续时按公允价值确认和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即1元)计量。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这类补助通常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拨付,应当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确认和计量。只有存在确凿证据表明补助是按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才可以在这项补助成为应收款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是用来补偿未来的费用,则根据收益期分期确认,如果是补偿当期或者是已经发生的费用,则直接计入收到当期的损益之中,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要分期确认,收到补助时先计入“递延收益”科目,以后期间根据资产价值的补偿情况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